環境藝術尚沒有公認的學術上的定義。就其字面的意義說,它的范圍可以包括人生活的所有層面 ,包括我們生活的所有城鄉環境。探索環境藝術學科怎樣工作,現在看來確實有這樣的必要。因為有許多學科在同時進行,在這個領域中,有些學科如城市規劃、建筑設計、園林設計等,它們的設計原則和方法都包含著藝術的因素,都遵循藝術的規律,環境藝術和以上學科是共通且有搭接的。環境藝術應從藝術的角度在更高的層次上整合它們的關系,補充它們的空白,這樣這個學科才能發展。 一、環境藝術與城市規劃、建筑學及園林學關系
城市規劃、建筑設計、園林設計都關心環境景觀的藝術性。先說城市規劃,在《城市規劃編制辦法》中寫道:“在編制城市規劃的各種階段,都應當運用城市設計的方法綜合考慮自然環境、人文因素和居民生產、生活的需要,對城市空間環境做出統一的規劃,提高城市的環境質量,生活質量和城市景觀的藝術水平”。這就是說城市規劃也要關注城市景觀,當然,除此之外還要考慮自然環境、人文因素和居民生活的需要,要求得三者的統一。
《城市規劃編制辦法》還規定,控制性詳細規劃“要提出各地塊的建筑體量、體型、色彩等要求”,修建性詳細規劃要“做出建筑、道路、綠化等的空間布局和景觀規劃設計……”。
再說建筑設計,《大百科全書》寫道:“建筑學是研究建筑物及其環境的科學”,“建筑學是藝術和技術相結合的學科”。建筑學的設計原則是“實用、經濟、美觀。”從這里可以看出建筑學和環境藝術的關系就更密切了。
關于園林學,《大百科全書》中寫道:“園林學是如何合理運用自然因素(特別是生態因素)、社會因素去創建優美的、生態平衡了的人類生活境域的學科”。園林學也要講美觀,講人的生活,不同的是在創建優美環境的同時更注重生態的平衡。 環境藝術屬藝術的范疇,但它的成果卻不是純粹的藝術品。如同許多實用藝術一樣,它還應滿足其他方面的要求。規劃、建筑、園林關心功能的藝術性,環境藝術也需關心景觀的功能性。
二、環境藝術的創作應兼顧藝術性、實用性、生態性三方面的要求
1、藝術性。環境藝術的設計要遵循美學規律,給人美感,使人心情愉悅,同時藝術會給人文化的啟迪,提高人的文化品位,提高人們的審美情趣和美學修養。它的研究成果可對相關學科的規劃、建筑、園林等從藝術角度予以指導。
環境藝術是公共藝術,它作用于城鄉的開放空間,所以它的創作不能當成藝術家單純的自我表現,還應考慮其社會作用和社會責任。
2、實用性。城鄉環境的各種公共空間是有特定功能的,是要用的。環境藝術的設計或者是規劃、建筑、園林的設計都會將藝術的創造融化其中,使環境具有藝術感染力,但同時又要考慮使用,要符合設定的用途。現在有不少公共空間大而無當,一些大的廣場顯然不夠“人性化”,大片硬質鋪裝人無處休息;有些地方看似綠化很多,大片草坪人不得入內,只是給人看,卻不能讓人坐一坐。,中看不中用,而且還要浪費巨額的養護資金。
3、生態性。環境藝術設計中綠化占有很大的比重、它可以濃縮自然、引入自然,滿足人們對大自然的傾心熱愛。按著可持續發展的原則,綠化不但是人們的心理需求,還應有更高的要求,這就是生態平衡的需要。人類本是處在自然的生物鏈條中,可惜人類自身卻在不斷損害這個鏈。人們為了舒適生活其許多行為是反生態的。我們一方面要改變生產生活方式,減少對自然生態的破壞,一方面還要盡力作出對生態的補償,人工的綠化可以算是補償措施之一。從生態學的觀點看,漂亮的大草坪的供養量遠不如草地、灌木、喬木相結合的立體綠化;自然或人工的濕地又遠比山水園林強。
三、在環境藝術中城市雕塑占有很重要的地位
城市雕塑在建筑、園林中應用甚廣。城市雕塑和一般的館藏雕塑不同,它坐落于城鄉開放空間,為此它有三個特點:其一是公眾性,觀眾多,影響大,甚至可以說是在強制觀賞不看也得看;其二是永久性,它造價高,建之不易,拆之更不易,所以要寧缺勿濫,要高質量高水平;其三,也是最重要的特點,它的藝術感染力是與周圍的環境共同形成的,與環境休戚與共,搞得好相得益彰,搞不好兩敗俱傷。
城市建筑,園林都具有造型藝術的性質,但它們的表達是寬泛的情感,可以造成或莊嚴、或活潑、或親切的種種氣氛,卻無法表達具體的人物或情節,在這里城市雕塑往往可以起到點醒主題的作用,所以自古以來建筑、園林與雕塑結下了不解之緣。
城市雕塑的作用有三點;可以表現城市重大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,從而弘揚城市文化;它還可以提煉城市精神,凝聚城市情感,把城市中的典型傳說或事件通過雕塑來表達,不少成功的作品喚起市民的共鳴,成為城市的標志;最普遍的作用是美化城市環境,以它的藝術感染力讓人們形象地認識什么是美,提高市民文化品位和藝術修養。